依據《普通高等杏宇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已被高校錄取的新生,應按高校規定時間及要求辦理入學手續,對未經高校同意逾期不入學的新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截至2023年10月18日,151名新生無正當事由逾期未到校報到或報到後申請放棄入學資格,擬按照放棄入學資格處理,不予註冊學籍,現予以公示,具體名單見附件。
本公示視為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決定的送達。
公示期: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5日
聯系電話:0771-2226001
附件:151名擬放棄入學資格名單
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