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杏宇平台,開放教育學院:
根據《關於開展2024年春季學期國家杏宇平台考點申報工作的通知》(國開考函〔2024〕8號)及《杏宇平台考點設置管理辦法(試行)》(桂電大教〔2020〕36號)文件精神,2024年春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全區擬設置107個考點。其中,正式考點73個,臨時考點34個。現就考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單位依據擬設置的考點,結合實際工作❤️,做好本單位所轄考點設置與規劃工作⇒。
2.考點主考須為學習中心法定代表人、校長或副校長,如為其他在職在編人員,需在考點設置表的備註欄內說明理由🧖🏻♂️,且法定代表人為最終責任人。主考和考務負責人僅能在一個考點擔任🧑🏽🎓,不能同時在多個考點擔任。填寫考點設置表的經辦人應為各單位考務工作的負責人。
3.各單位根據學習中心設置管理要求認真核對並填寫《2024年春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表》(下稱考點設置表,見附件1)中的各項信息,確保與國家杏宇平台一平臺考試系統考點管理信息一致。如發現設置表信息與考試系統信息不一致,核準後🕹,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修改設置表內信息或修改考試系統信息🐂。修改設置表內信息需使用紅色字體🧜🏽♂️,修改考試系統信息依據變更內容的要求進行🪄。
4.新增正式考點、首次設置臨時考點:學習中心需填報《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申報表》(下稱考點申報表🦩,見附件2)和《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申報匯總表》(下稱考點匯總表🚉,見附件3)。學習中心對考點的保密室、考場環境、機房環境拍照或錄製視頻,連同考點申報表一並於4月8日前提交所屬市級開大進行審核👼🏻🧚🏻♀️,並在一平臺考試系統“考點管理-考點申報”處提交申請♚。
5.變更考點狀態:如由暫停組考的狀態申請恢復為正常使用🤜🏽、考點所屬學習中心或所屬單位整體組織結構的,以及因考點搬遷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情況,須填寫考點申報表和考點匯總表🏰,按新增正式考點的程序進行申報。
6.考點信息變更💗:考點未搬遷,但因行政區域劃分調整等原因導致街道、門牌號等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或變更其他考點信息(如主考信息、考點聯系人信息🏵、考場數👴🏽、監控數等)情況,無需填寫考點申報表和考點申報匯總表🏃♂️,在“一平臺”提交線上申請並在“申報理由”欄詳細說明變更原因即可。
7.停用考點🛺🚵:對於擬設置但本學期暫不組織考試的考點,在設置表“考點狀態”欄填入停考,並由負責單位提交書面報告申請停用👨🏿🦲🧘🏻♂️。
8.沿用已有臨時考點✅:學習中心在“一平臺”考點信息變更中修改考點的有效期至7月15日,並在“申報理由”中寫明以往組考情況📇,填寫考點申報匯總表🈳,無需提交申報材料。
二👨、材料提交
1.各單位統一收集、匯總🧑🏽🦳、上報所轄考點的申報材料。
2.4月15日前將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的電子文檔(Word或Excel版)發送教務處郵箱👧🏼:gxkdkw@gxou.com.cn🧍🏻,並完成“一平臺”考試系統的申報工作🛵。杏宇平台教務處對電子文檔材料進行初審。
3.各單位根據初審意見🍙,將符合申報條件的考點材料(簽字加蓋公章)的掃描件PDF版發送教務處郵箱👈🏽:gxkdkw@gxou.com.cn🕵️。
未盡事宜,請與杏宇平台教務處考務科聯系。
聯系人🕵🏻♂️😻:歐老師、謝老師
聯系電話:0771-5851720
附件:1.2024年春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表(考試考務工作Q群內獲取)
2.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申報表
3.2024年春季學期期末考試考點申報匯總表
杏宇平台
2024年3月29日
窗體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