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杏宇平台,開放教育學院:
根據《關於開展2023年秋季學期國家杏宇平台考點申報工作的通知》(國開考函〔2023〕14號)及《杏宇平台考點設置管理辦法(試行)》(桂電大教〔2020〕36號)文件精神,2023年秋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全區擬設置90個考點。其中,正式考點78個,臨時考點12個。現就考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單位依據擬設置的考點,結合實際工作,做好本單位所轄考點設置與規劃工作。
2.各單位根據學習中心設置管理要求認真核對並填寫《2023年秋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表》(下稱考點設置表,見附件1)中的各項信息,確保信息準確。如信息與“一平臺”考試系統不一致的,請用紅色字體標記。
3.考點主考須為學習中心法定代表人、校長或副校長,如為其他在職在編人員,需在考點設置表的備註欄內說明理由,且法定代表人為最終責任人。主考和考務負責人僅能在一個考點擔任,不能同時在多個考點擔任。填寫考點設置表的經辦人應為各單位考務工作的負責人。
4.對於擬設置但暫不組織考試的考點,負責單位可提交書面報告申請停用。
5.新增正式考點、首次設置臨時考點需填報《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申報表》(下稱考點申報表,見附件2)和《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申報匯總表》(下稱考點匯總表,見附件3),並加蓋學習中心公章。學習中心對考點的保密室、考場環境、機房環境拍照或錄製視頻,連同考點申報表一並於10月25日前發送到指定郵箱,同時,在“一網一平臺”考試系統上考點審批處提交申請。
6.變更考點狀態(如由暫停組考的狀態申請恢復為正常使用、考點所屬學習中心或所屬單位整體組織結構的,以及因考點整體搬遷導致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須填寫考點申報表和考點匯總表,按新增正式考點的程序進行申報。
7.考點信息變更(考點未搬遷,但因行政區域劃分調整等原因導致街道、門牌號等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或變更其他考點信息,如主考信息、考點聯系人信息、考場數、監控數等)不需要填寫考點申報表和考點申報匯總表,在“一平臺”提交線上申請並在“申報理由”欄詳細說明變更原因即可。
8.沿用已有臨時考點,學習中心在“一平臺”考點信息變更中修改考點的有效期,並在“申報理由”中寫明以往組考情況,填寫考點申報匯總表,無需提交申報材料。
9.“學習中心與考點一體化設置”中已新增的考點,填寫《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信息變更申報表》(見附件4),學習中心在“一平臺”考點信息變更中完善考點信息,並將考點信息填寫在考點匯總表中,申報類別標註為“學考一體化”。
二、材料提交
1.各單位統一收集、匯總、上報所轄考點的申報材料。
2.10月25日前將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的電子文檔(Word或Excel版)發送教務處郵箱:gxkdkw@gxou.com.cn,並完成“一平臺”考試系統的申報工作。杏宇平台教務處對電子文檔材料進行初審。
3.各單位根據初審意見,將符合申報條件的考點材料(簽字加蓋公章)的掃描件PDF版發送教務處郵箱:gxkdkw@gxou.com.cn。
未盡事宜,請與杏宇平台教務處考務科聯系。
聯系人:歐老師、劉老師
聯系電話:0771-5851720
附件:1.2023年秋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表(考試考務工作Q群內獲取)
2.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申報表
3.2023年秋季學期期末考試考點申報匯總表
4.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信息變更申報表
杏宇平台教務處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