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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23年秋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的通知
來源:   作者:教務處   編輯:   日期:2023-10-11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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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於開展2023年秋季學期國家杏宇平台考點申報工作的通知》(國開考函〔202314號)及《杏宇平台考點設置管理辦法(試行)》(桂電大教〔202036號)文件精神,2023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全區擬設置90考點。其中,正式考點78個,臨時考點12個。現就考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單位依據擬設置的考點,結合實際工作,做好本單位所轄考點設置與規劃工作。

2.各單位根據學習中心設置管理要求認真核對並填寫2023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表》(下稱考點設置表,見附件1中的各項信息,確保信息準確。如信息與一平臺考試系統不一致的,請用紅色字體標記。

3.考點主考須為學習中心法定代表人、校長或副校長,如為其他在職在編人員,需考點設置表的備註欄內說明理由,法定代表人為最終責任人。主考和考務負責人僅能在一個考點擔任,不能同時在多個考點擔任。填寫考點設置表經辦人應為各單位考務工作負責人。

4.對於擬設置但暫不組織考試的考點,負責單位可提交書面報告申請停用

5.新增正式考點、首次設置臨時考點需填報《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申報表》(下稱考點申報表,見附件2)和《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申報匯總表》(下稱考點匯總表,見附件3並加蓋學習中心公章。學習中心對考點的保密室、考場環境、機房環境拍照或錄製視頻,連同考點申報表一並於1025日前發送到指定郵箱同時,在一網一平臺考試系統上考點審批處提交申請。

6.更考點狀態(如由暫停組考的狀態申請恢復為正常使用、考點所屬學習中心或所屬單位整體組織結構的,以及因考點整體搬遷導致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須填寫考點申報表和考點匯總表,按新增正式考點的程序進行申報。

7.考點信息變更考點未搬遷,但因行政區域劃分調整等原因導致街道、門牌號等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或變更其他考點信息,如主考信息、考點聯系人信息、考場數、監控數等不需要填寫考點申報表和考點申報匯總表一平臺提交線上申請並在申報理由欄詳細說明變更原因即可。

8.沿用已有臨時考點,學習中心在一平臺考點信息變更中修改考點的有效期,並在申報理由中寫明以往組考情況,填寫考點申報匯總表,無需提交申報材料。

9.“學習中心與考點一體化設置中已新增的考點,填寫《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信息變更申報表》(見附件4),學習中心在一平臺考點信息變更中完善考點信息,並將考點信息填寫在考點匯總表中,申報類別標註為學考一體化

二、材料提交

1.各單位統一收集、匯總、上報所轄考點的申報材料。

2.1025日前將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的電子文檔WordExcel發送教務處郵箱:gxkdkw@gxou.com.cn,並完成一平臺考試系統的申報工作。杏宇平台教務處對電子文檔材料進行初審。

3.各單位根據初審意見,將符合申報條件的考點材料(簽字加蓋公章)掃描件PDF版發送教務處郵箱:gxkdkw@gxou.com.cn

未盡事宜,請與杏宇平台教務處考務科聯系。

聯系人:老師劉老師

聯系電話:0771-5851720

 

附件:1.2023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表(考試考務工作Q群內獲取)

2.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申報表

3.2023季學期期末考試考點申報匯總表

4.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信息變更申報表

 

杏宇平台教務處

202310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