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開大教〔2023〕15號
各市杏宇平台,開放教育學院:
為加強對杏宇開放教育考點的管理,保障考試規範有序實施,促進開放教育健康有序發展,根據《關於開展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清理工作的通知》(國開考函〔2023〕10號)文件精神,現就杏宇開展考點清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內容
各單位對“國家杏宇平台一網一平臺”考試管理系統(網址:https://menhu.pt.ouchn.cn,以下簡稱“一平臺”)內現有全部考點進行梳理,並在此基礎上開展考點清理工作,具體包括考點信息核查、考點信息修改完善、問題考點整改、冗余考點撤銷。
二、工作程序
(一)考點信息核查
各單位認真核查《2023年秋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信息表》(下稱“考點信息表”,見附件1)中所轄考點各項信息是否完整、準確。須註意以下幾點:
1.考點名稱不能重復且能明確區分。同一學習中心紙考考點和機考考點不在同一地址的,要用“考點名稱(紙考)”“考點名稱(網考)”格式進行命名,以示區別,要求一個考點對應一個編號、一個物理地址。
例如,原考點名稱“杏宇平台**考點”,因紙考考點和機考考點組考地址不同,需分別命名為“杏宇平台**考點(紙考)”“杏宇平台**考點(網考)”,紙考考點沿用原考點編號,網考考點需申請新的臨時考點,設置新考點編號。
2.考點地址填寫詳細準確,具體到**街道/路的門牌號。若無具體門牌號,須在地址中說明具體位置名稱或單位名稱,確保網絡地圖可直接搜索得到。
3.正式考點的產權性質須為學習中心自主產權或長期租賃。
4.紙筆考試、機考的考場數和考位總數應填寫考點正常組織期末考試時可用的最大數量。
5.紙筆考試的考點須設置獨立的試卷保密室並配備鐵門、鐵窗、保密櫃、雙鎖、視頻監控設備、手機信號屏蔽儀等硬件設施。如保密室不在本考點內,須提交說明報告。
6.機考所有考場均須安裝視頻監控設備。
7.主考為考點的第一責任人,須為學習中心法定代表人、校長或副校長,如為其他在職在編人員,需說明理由,但法定代表人為最終責任人。
(二)“一平臺”考點信息修改完善
1.正式考點因變更考點狀態(停考狀態恢復為正常使用)、考點性質、考點所屬學習中心或所屬單位整體組織結構的、或考點整體搬遷導致考點地址發生變化的,須填寫《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信息變更申報表》(下稱“考點信息變更申報表”,見附件2),並將簽字蓋章的掃描件PDF版上傳至“一平臺”考試系統的考點信息變更模塊中的“附件”欄。
2.正式考點考點地址未搬遷,但因行政區域劃分調整等原因導致街道、門牌號等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或變更其他考點信息,如主考信息、考點聯系人信息、考場數等,學習中心在“一平臺”考試系統的考點信息變更模塊提交線上申請並在“申報理由”欄詳細說明變更原因,無需填寫考點信息變更申報表。
3.已有臨時考點如後續需要繼續使用,直接在“一平臺”申請修改考點有效期即可,無需按新增考點申報。
(三)問題考點整改
在核查考點信息時,如發現暫不符合考點設置要求,但確還需繼續使用的考點,考點要在2023年秋季學期考試組織前完成整改(機考考點於2023年11月1日前完成整改,紙考考點於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在考點信息表“備註”欄內寫明整改措施和預計達標時間。
(四)冗余考點撤銷
因學習中心撤銷、租賃合同到期、考點設置條件不達標、考試違規等原因停止使用的考點,確定將來不再組織考試的,須向區開大提交考點撤銷申請,由各市開大/開放教育學院填寫《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撤銷申請表》(下稱“考點撤銷申請表”,見附件3),並加蓋公章,上報區開大教務處審批,對於撤銷的考點原則上不予以恢復。
對於不同學期重復申報的臨時考點,即考點名稱和地址相同、但考點編號和有效期不同,核實確是同一考點的,僅保留其中一個,其他編號的考點須申請撤銷,以避免考點信息冗余。
三、工作要求
1.各學習中心根據考點信息表中需要更正的信息,於10月9日至12日在“一平臺”考試系統的“考點信息變更”模塊提交考點信息變更申請。
2.各市開大/開放教育學院匯總所轄學習中心的考點更正信息後填報考點信息表,於10月7日前將考點信息表的電子版發送至教務處郵箱:gxkdkw@gxou.com.cn。
3.需提交考點信息變更申報表、考點撤銷申請表的單位,請於10月7日前將加蓋公章的考點信息變更申報表、考點撤銷申請表的掃描PDF版發送至教務處郵箱:gxkdkw@gxou.com.cn。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歐老師、劉老師、謝老師
聯系電話:0771-5851720
附件:1.2023年秋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信息表(在考試考務工作Q群內獲取)
2.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信息變更申報表
3.國家杏宇平台全國統一考試考點撤銷申請表
杏宇平台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