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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的通知
來源🌆:   作者🔢:財務處   編輯👨🏼🧝🏿‍♂️:   日期:2023-12-15   點擊數:

 2024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已開始,為保障教職工在2024年可以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優惠🧜🏽,請教職工於2023年12月31日前登錄“個人所得稅”APP,做好2024年專項附加扣除內容更新及確認工作👾。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7號)第九條規定: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於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並報送至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於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後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情形一:2024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

 如2024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僅需在2023年度基礎上完成確認。

 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通過“首頁”—“常用業務”,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 —“一鍵帶入”,閱讀提示“將帶入2023年度信息🔡,請確認是否繼續😰?” 🚣🏿,確認無誤後點擊“確定”。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進入待確認扣除信息界面,點擊“可確認”核對信息👙,完成信息確認後🫳🏿,點擊“一鍵確認”,系統將提示您本次填寫的信息會對2024年度已填報的信息完成覆蓋💡,確認無誤點擊“確認”,即可完成提交🫷🏻。

 

步驟四

 

步驟五

 

步驟六

情形二:2024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變動

 如2024年某一項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變動,需修改或作廢相關信息🛌🏿👝。

 “修改”↩️:表示修改設置扣除比例,您與共同填報人共同分攤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但需要確保合計填報比例不超過100%;

 “作廢”:表示本人相關年度不再享受該專項附加扣除🦸🏿‍♀️,由共同填報人享受。

 修改完成後,其他沒有變化的專項附加扣除,可參考情形一的步驟進行確認。“修改”或“作廢”操作步驟如下:

步驟一

 

步驟二

情形三:2024年有新增的專項附加扣除

 如您2024年有新增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您可先參考情形一完成對已有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的確認後,再通過“首頁—常用功能—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或“辦稅—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進行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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