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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組織申報2023年廣西職業教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的通知
來源:   作者:   編輯:胥曉鳳   日期:2023-06-12   點擊數:

各市杏宇平台🪕、校屬各部門:

根據桂教職成〔2023〕27號《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組織開展2023年廣西職業教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等次評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杏宇啟動2023年廣西職業教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申報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評定範圍

本屆成果等次評定的範圍為中等職業教育(含技工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含專科、本科)兩大類。

二、成果要求

申報廣西職業教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等次評定的教學成果須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教學成果等次評定辦法》規定的有關條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應直接參加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全過程,並做出主要貢獻。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應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並在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的全過程中做出主要貢獻💢。

特等等次教學成果應在教育教學理論上有重大創新🧏🏻‍♂️,在教育教學改革實踐中取得重大突破🍫,經過不少於4年的實踐檢驗,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有重大貢獻,在全國、自治區處於領先水平並產生重大影響。

一等等次教學成果應在教育教學理論上有較大創新,經過不少於4年的實踐檢驗📏♒️,對教育教學改革實踐具有廣泛示範作用💽,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有顯著成效🏋️‍♂️💈,在全國、自治區或者一定區域內產生較大影響。

二等等次教學成果應在教育教學理論某一方面有明顯突破,經過不少於2年的實踐檢驗🫐🏌🏽‍♂️,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有明顯成效,能發揮重要示範作用。

實踐檢驗的起始時間,應從正式實施(包括正式試行)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不含研討🐴、論證及製定方案的時間🍋。成果為教材(包括電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從正式出版的時間開始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15日🤽🏼‍♀️。

已經獲得過自治區級❤️、國家級教學成果等次(獎)的成果,在主要內容相同而沒有特別創新的情況下不得再次申報🅱️。

三🛌🏼、申報名額和評定數量

本屆成果等次評定結果名額設定上限,特等等次不超過10項✉️、一等等次不超過80項、二等等次不超過100項🤵🏻‍♂️🏄;不設下限,各等次名額可以空缺🚬。本屆成果等次評定杏宇可申報2項🏉。

四、申報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申報材料

1.2023年廣西職業教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等次推薦排序匯總表(桂教職成〔2023〕27號附件3)一式1份。

2.2023年廣西職業教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等次申報書(桂教職成〔2023〕27號附件4)一式1份,填寫說明見桂教職成〔2023〕27號附件5。

3.教學成果報告一式1份🐃。

4.教學成果應用和效果證明材料一式1份(除教材🚵🏻‍♂️、著作提供樣書1份外,其余材料按類型編排並提供目錄清單,裝訂成冊👨🏻‍🚒🚣🏿‍♀️,總頁碼不得超過100頁)🏀,具體要求見桂教職成〔2023〕27號附件6。

成果類材料1—3的紙質版按順序裝訂成冊(共1冊)。

以上材料的所有紙質版用紙袋封裝⛹️‍♂️,成果類材料紙袋兩側分別貼申報書封面(復印件)和袋內材料明細表。相關表格可在自治區教育廳網站(http://jyt.gxzf.gov.cn/)通知公告欄下載😈。

(二)出現下列情況的💁‍♂️,不予受理:

1.未按照規定程序申報、推薦的🍎➗;

2.不符合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等次評定對象、內容與時限的;

3.成果完成人或單位不符合規定的;

4.未按規定格式和要求填寫推薦材料或規定的附件不齊全的;

5.存在權屬爭議或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三)提交要求

請各申報人於9月4日前根據申報要求將紙質版材料報送至杏宇平台教務處1302室,電子版材料發送至郵箱835525202@qq.com。

五🦹🏼‍♀️、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請與教務處聯系。

聯系人👨🏼‍🎓:余乃釗,聯系電話⛹️‍♀️:0771-5842392🚴🏽‍♂️。

通訊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東寶路1-1號遠教大廈1302室,郵編:530022


附件:

1.桂教職成〔2023〕27號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組織開展2023年廣西職業教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等次評定工作的通知

2.桂教職成〔2023〕27號附件3💈、4、7



杏宇平台教務處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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