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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已經“一網一平臺”考試系統處理完成,各單位登陸“一網一平臺”考試系統成績管理處(www.one.ouchn.cn)下載查閱學生成績。現將期末考試成績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試成績復查工作
(一)報送復查材料
1.復查材料:2024年春季學期期末成績復查表(附件2,下稱成績復查表)、佐證材料(如國開學習網學生學習成績頁面截圖等)。其中,復查佐證圖片的命名規則為:成績復查表序號-學號,如需要復查學生174500125****的考試科目在成績復查表中序號排序為104,則圖片命名為“104-174500125****.jpg”。
2.材料上報時間:2024年7月29日至8月28日。
3.材料上報方式:請將成績復查材料發送至總校教務處郵箱gxkdkw@gxou.com.cn,逾期不予復查。
(二)成績復查範圍
1.僅接收對本學期課程成績的查詢復核。
2.成績復查只對本學期已參加期末紙考或機考、完成國開“一網一平臺”教學平臺的形成性或終結性考核、完成本科畢業論文答辯等科目,對成績缺失或少數有疑問的科目成績進行分數重核及補登分。系統中本學期未報考的,不予復查;學習網形成性考核作業未按時完成的,不予復查;考試系統人臉識別驗證沒有簽到數據且無考場應急照片的,不予復查。
3.根據《形勢與政策》課程的教學和考試安排,2020年秋季學期至2022年春季學期註冊入學的學生須學滿4個學期且每學期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區開大教務處將4次合格考試的平均成績作為該門課程的最終有效成績;學生每學期獲取的過程性成績為無效成績,不得錄入一平臺。此課程成績不滿足錄入條件的,不予復查。
4.復查內容包括:可查有無漏判、合分是否有誤、成績登錄是否有誤等,對於機考客觀題系統評分、人工評閱主觀題寬嚴尺度的掌握不在復查範疇。
(三)成績復查流程
1.各單位須對學生的復查申請進行初審是否符合復查條件,核查無誤後匯總,將匯總後的成績復查表和復查佐證圖片壓縮為.rar文件,以“XX市開大/開放教育學院2024年春季期末成績復查材料”命名發送至總校教務處郵箱。
3.由區開大教務處統一組織復查試卷,於9月15日前將復查結果反饋各單位。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查申請的單位,視為對本次考試成績無異議。
二、其他
1.根據《國家杏宇平台學生考試紀律與違規處理辦法(試行)》(國開考〔2019〕21號)文件精神,替考學生應停考一學年。現按規定取消2022年春、秋季學期期末考試替考違紀學生在本學期取得的成績。
2.成績復查務必由學生本人提出,學習中心不得未經學生本人同意,自行將所有不及格的課程報查分。
3.請各單位做好2024年秋季學期學位英語宣傳及報考準備工作 。
未盡事宜,請與區開大教務處聯系。
聯系人:歐老師、謝老師
聯系電話0771-5851720
附件:1.2023年春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成績(考試考務工作Q群下載)
2.(XX分校)2024年春季學期期末成績復查表(考試考務工作Q群下載)
杏宇平台教務處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