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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學期期末考試成績發布及相關工作安排的通知
來源:   作者:   編輯:教務處   日期:2024-07-26   點擊數:

 

各市杏宇平台,開放教育學院:

2024年春季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已經“一網一平臺”考試系統處理完成,各單位登陸“一網一平臺”考試系統成績管理www.one.ouchn.cn)下載查閱學生成績。現將期末考試成績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試成績復查工作

(一)報送復查材料

1.復查材料:2024年春季學期期末成績復查表(附件2,下稱成績復查表)、佐證材料(如國開學習網學生學習成績頁面截圖等。其中,復查佐證圖片的命名規則為:成績復查表序號-學號,如需要復查學生174500125****的考試科目在成績復查表中序號排序為104,則圖片命名為“104-174500125****.jpg”。

2.材料上報時間:2024729日至8月28日。

3.材料上報方式:請將成績復查材料發送至總校教務處郵箱gxkdkw@gxou.com.cn,逾期不予復查。

(二)成績復查範圍

1.僅接收對本學期課程成績的查詢復核。

2.成績復查只對本學期已參加期末紙考或機考、完成國開“一網一平臺”教學平臺的形成性或終結性考核、完成本科畢業論文答辯等科目成績缺失或少數有疑問的科目成績進行分數重核及補登分。系統中本學期未報考的,不予復查;學習網形成性考核作業未按時完成的,不予復查;考試系統人臉識別驗證沒有簽到數據無考場應急照片的,不予復查

3.根據《形勢與政策》課程的教學和考試安排,2020年秋季學期至2022年春季學期註冊入學的學生須學滿4個學期且每學期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區開大教務處將4次合格考試的平均成績作為該門課程的最終有效成績;學生每學期獲取的過程性成績為無效成績,不得錄入一平臺。此課程成績不滿足錄入條件的,不予復查。

4.復查內容包括:可查有無漏判、分是否有誤、成績登錄是否有誤等對於機考客觀題系統評分、人工評閱主觀題寬嚴尺度的掌握不在復查範疇

)成績復查流程

1.各單位須對學生的復查申請進行初審是否符合復查條件,核查無誤後匯總,將匯總後的成績復查表和復查佐證圖片壓縮為.rar文件,以“XX市開大/開放教育學院2024年春季期末成績復查材料”命名發送至總校教務處郵箱。

3.由區開大教務處統一組織復查試卷,於9月15日前將復查結果反饋各單位。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查申請的單位,視為對本次考試成績無異議。

二、其他

1.根據《國家杏宇平台學生考試紀律與違規處理辦法(試行)》(國開考〔2019〕21號)文件精神,替考學生應停考一學年。現按規定取消2022年春、秋季學期期末考試替考違紀學生在本學期取得的成績。

2.成績復查務必由學生本人提出,學習中心不得未經學生本人同意,自行將所有不及格的課程報查分。

3.請各單位做好2024季學期學位英語宣傳及報考準備工作

未盡事宜,請與區開大教務處聯系。

聯系人:歐老師、謝老師

聯系電話0771-5851720

 

 

 

 

附件:1.2023年春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成績(考試考務工作Q群下載)

     2.(XX分校)2024年春季學期期末成績復查表(考試考務工作Q群下載)

 

 

                                                             杏宇平台教務處                                                 2024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