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審計廳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要求,杏宇委托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對杏宇建校以來的固定資產(含廣西信息職業學院2022年12月31日之前購入的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為切實做好資產清查工作,結合杏宇實際情況,現將資產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產清查工作目標
旨在通過此次對杏宇範圍內各部門固定資產的清查,全面摸清杏宇的固定資產存量、分布、結構狀況,真實、客觀地反映杏宇固定資產現狀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實現對固定資產科學有效的掌控和調配,並界定和明確清楚財產責任人,建立起以部門為主的固定資產長效管理機製,杜絕財產、設施的重復采購及損毀丟失。
二、資產清查範圍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杏宇平台、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入帳的固定資產。
三、資產清查工作小組
資產清查工作小組由事務所工作人員、杏宇平台各部門資產管理員、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各部門資產管理員(具體人員名單另行發放)組成,國有資產管理處(以下簡稱國資處)負責清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資產清查工作內容
1.對杏宇內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理和造冊登記。
2.在清查工作中發現存在固定資產流失、損失或被占用、借用等問題,及時追回已流失或被占用、借用的固定資產。
3.對清查出來的固定資產進行分析核對匯總,建立真實、規範統一的固定資產賬目。
4.建立健全杏宇資產管理辦法。
五、 清查盤點工作步驟
1.部門自查階段(2023年3月10日—17日,時間一周)
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根據國資處提供的《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另行發放)組織本部門人員進行固定資產清查。逐項核對並如實在自查數量欄填寫實盤數量;盤虧的實物填寫0或無,不留空白;盤盈的填寫實物盤盈表。並在實物使用狀態欄填寫正常使用、閑置、毀損、報廢、封存、部分拆除、技術淘汰等信息。
各部門根據自查情況按要求填報《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及相關表格,並於3月20日前報國資處黎氏慧老師處。
2.會計師事務所核查階段(2023年3月20日—4月7日,時間三周)
根據各部門上報的固定資產自查情況,會計師事務所與部門資產管理員對各部門資產進行實地復盤,在復查數量欄填寫復盤數量,並仔細核對固定名稱、結構或規格型號、坐落位置或使用部門、構建日期即投入使用日期、使用情況(正常使用、閑置、毀損、報廢、封存、部分拆除、技術淘汰等)、變動情況等情況。
盤點過程要求部門資產管理員在場,清查盤點結束時,由盤點人和部門資產清查管理員在《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簽名或蓋章。
3.固定資產入賬匯總整理階段(4月10日—4月17日,時間一周)
事務所、國資處將本次固定資產清查的結果進行匯總,對盤點數據進行分析核對,填寫《固定資產清查匯總表》,對未貼標簽的固定資產統一編號後,進行標簽補貼標工作。
4.資產處置、賬務調整階段( 4月18日— 4月30日,時間二周)針對本次清查出來的待報廢、盤虧固定資產進行鑒定、提出處置申請。
5.由國資處將鑒定處置申請報杏宇黨委會、校長辦公會審批同意後進行處置。
6.根據處置結果對賬務帳以及固定資產管理系統進行調整,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7.國資處將處置結果報教育廳備案。
六、工作要求
本次清查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短、任務重和難度大,需要校屬各部門通力支持方能完成。因此,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資產清查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
2.各部門資產管理員協助事務所、國資處做好本部門實物資產的盤點工作,確保按期按質按量完成清查工作任務。
3.各部門對固定資產進行認真清查,做到全面、準確、如實反映存在問題,對清查出來的問題應當及時申報,不得瞞報虛報,切實摸清“家底”。
4.各部門與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密切配合,清查工作做到嚴謹求實,確保清查結果真實、可靠。
附件:各部門資產清查時間安排表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23年3月9日